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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April 17, 2010

湖北参与上访活动"被精神病"两人出院

湖北上访"精神病人"出院自述经历 被强迫吃药
2010-04-17 13:12:38 来源: 新民网 跟贴 1396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4月15日,因为拍摄上访者而被送到精神病院的十堰市民彭宝泉,终于获准出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彭宝泉表示,他还要继续“打抱不平”,成为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他说希望找一家最权威的机构,给自己再做一个鉴定,摘掉自己头上“精神病人”帽子。


因拍摄上访者被送进精神病院的彭宝泉。《新京报》供图

新民网4月17日报道 因为拍摄上访者而被送到精神病院的十堰市民彭宝泉,因为其特殊经历,一下子成为公众人物。15日,彭宝泉终于获准出院。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彭宝泉表示,他还要继续“打抱不平”,成为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他说,他希望找一家最权威的机构,给自己再做一个鉴定,摘掉自己头上挥之不去的“精神病人”帽子。

收钱显得我们会尽心

南都:外界最初以为你只是“不明真相的群众”,但十堰警方说你是参与者,收过一万块钱,你自认为到底是过客还是参与者?

彭宝泉:我只能说是个知情者。五交化公司员工上访已经六七年了,我跟他们住的距离不远,经常会碰面,因为知道自己喜欢打抱不平,他们跟我说,让我帮忙呼吁一下。我说我一个人做不了,介绍邓复华一起做。我们是收了一万块钱,可能他们也找过很多人,感觉别人不怎么尽心,所以给了一万块钱,邓复华顺手就给了我5000元。

南都:你认为自己能够做什么?可以得这5000元?

彭宝泉:邓复华写了一个调查报告,然后也通过渠道送到十堰市委书记、市长那里,给政府一段时间来处理。如果还不行,就可以通过网络、媒体来反映,引起舆论关注。

南都:你觉得收这笔钱正当吗?

彭宝泉:虽然对方说得好听,是解决交通费,我心里也不是很坦然,一直悄悄地放在一个地方,爱人也叫我退回去。我现在也拿不定主意,还是找个合适的机会退回去吧。

被送院之前联系网友

南都:你是如何被送到精神病院的?

彭宝泉:我当时在现场拍照,完了准备去买菜,但500多米外的两个警察追过来把我带上车。我当时还心想,没做什么违法的事,你要带去哪里都行,我还跟他们说,你们放开我,我跟你们走。但在车上,邓复华跟我说,你想得太简单了,他说在警车上听到对讲机里有一个郧县普通话的声音说,把这三个人找个由头处理到位。

南都:随后你被带到哪里?

彭宝泉:我一直和五交化的员工关在一起,没有任何异常,还跟他们开玩笑,希望他们控制住情绪,不要着急。中午12点多,警察讯问我看到什么做了什么,我跟他们说今天回答你现场所为,其他的一概不答。

南都:你有担心会怎么处理你们吗?

彭宝泉:一直等到晚上两点,我也很疲劳了,躺在三楼的沙发上,把整个过程回忆了一遍,还是认为自己没有违法行为,但联想到邓复华所说的话,心里还是有种不祥的预感。

南都:那你做了些什么?

彭宝泉:可能正是有种来者不善的感觉,我之前在一楼调解室给网友张洪峰打了电话,把情况给他说了一下,他说你有没有做违法的事?我说没有,他说,当你不能通电话的时候,我就把情况告诉外界。当警察讯问让我感觉有治人的意图时,我就把手机关了。其他人都被放出去,只剩下我们几个人的时候,这种感觉更强烈:看来是一定要了。

南都:你想到会对你们做什么了吗?

彭宝泉:后来,有几个人拿着打印好的东西让我回答“是”还是“不是”,一是你之前有没有精神病,另一是现在的精神状况。我当时一个字也没说,他们还说了一些挖苦讽刺我的话,我也坐着一动不动。我想的是,无论你怎么样我都配合,看你们到底想把我怎么样。

十来分钟被定有病

南都:你是怎么被送到精神病院的?

彭宝泉:大概一两点,警察跟我说,现在要把你送去精神病院检查。最开始是送到十堰市中医院精神科,在一楼的门诊,医生问了我包括家庭的一些情况,然后就被警察叫出去了。过了十几分钟,邓复华也被带过来了,后来我们又被五个警察带上车,以为会带回派出所,没想到又带到茅箭精神病院。

南都:警方说经过四个小时的诊断初步认为你是偏执性精神障碍,是这样吗?

彭宝泉:警察开始把医生叫出去说了一会,是一个戴着眼镜很斯文的年轻医生,后来他问我话时我跟他说,小伙子,你要么就按他们的意见办,要么就听我单独跟你说。他问我:你有没有拿钢丝勒过别人脖子?我说有这个事,因为当时眼睛被打伤,报警一直得不到处理;又问我,是不是离婚了,我也回答是离了,主要是不想连累到爱人,我们还生活在一起,感情也很好。大约交流了不到十分钟,警察又进来了,再等了二十多分钟,我就直接被送到住院部二楼的精神病房了。

“兴奋型”病房住一夜

南都:医院是怎样对你们进行治疗的?

彭宝泉:进去之后,我们被送到一个“兴奋型”病房,新来的病号和有暴力倾向的都关在这里,我看到有一个人四肢绑着布袋被绑在床上。我有点害怕,心里反复对自己说,一定要挺住。后来邓复华也进来了。因为一夜没有休息,躺在床上闭了一下眼,没多久天就亮了。

南都:医生怎么处置你们?

彭宝泉:第二天,值班的陈医生来了,说我是偏执性人格障碍,我说我没有病,他说你说自己没有病,正好说明你有病。他给我开药,我说不吃,护士说不吃就灌,我一看那几个五大三粗的护工,只得顺从地吃了药。

南都:吃药有什么反应?

彭宝泉:那几天浑身不舒服,头就像喝醉酒,头疼心闷,四肢无力,脚底下走路也很飘。他们坚持要治疗,我说没有病治什么,医院要讲究科学。

南都:吃药吃到什么时候?

彭宝泉:大概在周二,感觉医生护士对我特别好,也不再强迫我吃药,想吃就吃,以前要排队打饭,之后把饭打好送到我面前。当天下午,我妹妹和战友来看我,通过他们的表情,我感觉到外界有媒体在关注我了。我马上要过电话给陈永刚打电话问外面情况,他说红旗飘飘形势一片大好,让我放心注意身体,没讲两句,护士就把电话抢走了。

战友冲进医院接人

南都:什么时候有消息可以出院的?

彭宝泉:大概在周三,医生先给邓复华开了出院条,邓借机给老婆打了个电话,但说要找医院宣传科才能出院,当时就想不明白,出院怎么要找宣传科?邓复华当时还是很兴奋,但到了晚上天黑了还没能出去,也吵闹了半天。

南都:你什么时候知道自己可以出去?

彭宝泉:周三下午,有个战友冲进来说,我来接你回家。我马上从床上跳下来,说我的衣服还在公安那里,但马上有人把战友推出去,之后就没有了音讯。

南都:很失望吗?

彭宝泉:有点失望,到了晚上天黑了,才知道可能性不大了,那一夜特别难熬,觉得好漫长。邓复华因为吵闹,被捆在床上,我躺在床上,一晚上也没怎么睡觉。

南都:什么时候放的?

彭宝泉:周四上午快吃中午饭时,护士长突然喊:邓复华,准备出院,我当时心里特别高兴,只要有一个人能出去,我在里面就更有利。到了下午1点多,护士长叫我,把我进来前换下来的衣服给我,就让我出院了。

南都:走出大门是什么感觉?

彭宝泉:一出来,就看到我爱人、妹妹、父亲在外面,看到七十多岁的老父亲,想到他为我担忧,心里非常难受,我当时眼睛就红了。

南都:重获自由是什么感觉?

彭宝泉:感觉终于安全了。

南都:回到家里是什么心情?

彭宝泉:第一夜睡在自己的床上特别香,妻子说我打呼噜很响,之前在里面虽然也睡着了,但其实并不踏实。

今后还会继续帮人

南都:这次“被精神病”,你自己有何感触?

彭宝泉:就在事发前一天晚上,爱人还跟我说,别管那么多闲事,看你惹了多少事,教训还不够深刻吗?陈永刚的事我报出去后,也想到有可能会不利,但没想到来得这么快。人应该有正义感,爱管闲事也是我的个性,在别人看来,我这种替别人“逞英雄”被送进去可能不值,但正是陈永刚被放出来,包括这次我们替五交化员工维权,十堰市领导也表态处理,让我觉得所做的一切都有价值,通过这个事件,我已经成为一个公众人物,我还是要去做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

南都:你不担心再次会“被精神病”,或以其他的方式?

彭宝泉:这么多的人包括网友关心关注我,才有我这么快能出来,要让我对社会冷漠也不现实,但我会更加谨慎,不会让人留下把柄可抓,也会换一些方式,比如不再这么直接地去现场参与在一起,而是扮演一种调停者或者桥梁的作用。

南都:今后有什么打算吗?

彭宝泉:暂时没有太多的考虑,想找一家很权威的精神病鉴定单位,给自己做一次权威的精神鉴定。

南都:你对自己是不是精神病人也开始怀疑了吗?



彭宝泉:不是,我是希望这个鉴定能摘下我头上“精神病人”的帽子。最开始的鉴定当时是出于免于担刑事责任刻意做的,没想到武汉市精神病院就在这个刻意做成的鉴定上,也得出鉴定我是精神病,我希望能有个最权威的机构,可以真正恢复我正常人的身份,不要因为有过去的鉴定,就把我当精神病人看待。

新闻回顾:湖北参与上访活动"被精神病"两人出院

因参与上访活动而被警方送往精神病院的十堰市民彭宝泉、邓复华两人,在十堰市茅箭精神病医院住了5天之后,15日终于获准出院,分别由亲属接回家中。
(本文来源:新民网 )




2010-04-17 08:01:57 来源: 南方网 跟贴 259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因参与上访活动而被警方送往精神病院的十堰市民彭宝泉、邓复华两人,在十堰市茅箭精神病医院住了5天之后,昨日终于获准出院,分别由亲属接回家中。

南方网4月17日报道 昨日上午9时许,多家媒体记者来到茅箭精神病医院,询问彭、邓二人何时能够出院时,院方一概以“没有听说”为由,回绝了记者。

9点半左右,有两名警察到达医院,进入到住院部,与医生进行了交流。而在此之前,十堰市政府新闻办通知各媒体,将于上午11点钟在十堰一家酒店会议室举行新闻通气会。

新闻通气会持续了一个多小时,随后十堰方面非常热情地邀请记者共进午餐。此后的情况显示,这更似一场“调虎离山”。

在通气会进行期间,邓复华正在办理出院手续。多方信息源显示,11时30分许,在妻子办好手续后,邓复华在几名男子陪同下,上了一辆奥迪车离开医院。中午1时许,就在十堰方面热情招待记者之时,彭宝泉的前妻也顺利地办好了出院手续,在其单位负责人的陪同下,将彭宝泉接回家中。至此,两人自4月10日凌晨被送进精神病院,在各方关注之下,还没有度过“为期一周”的观察期,在精神病医院停留五天之后,重新回到家里。

南都记者得到的情况反馈是,两人精神状况良好,没有精神病疾患方面的异常情况,但家属以需要休息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此前有人向南都记者提供的消息称,有关方面找到了两人的家属,要求她们不要再与媒体进行接触。

警方称是对社会负责

昨日十堰官方的新闻通气会分为三个阶段,分别由市政府、警方、医院出来发言。

十堰市政府新闻办主任王雪峰昨日代表十堰市委、市政府对彭宝泉事件表态。大致内容是:一是欢迎媒体和网民的舆论监督,十堰有关方面要配合记者的采访。二是表示两人的病情认定和治疗要以医疗单位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三是监护人如果提出将病人带回家庭治疗康复,医院应尊重其监护人的意愿,监护人必须履行好监护的义务和责任。

对于为何昨日才召开新闻通气会,十堰市委宣传部官员对南都记者还称,此前两人刚送入院时的诊断为“初步诊断”,直至前天才有了确诊,虽然结果都认为彭宝泉是偏执性人格障碍,但因为确认后,十堰市有关方面才依据此召开这场新闻通气会。



在通气会上,十堰警方发布的内容与第一次发布的内容相比,只是增加了邓复华、彭宝泉二人收取“维权费”一万元的内容,并称考虑到他们有精神病史,本着“对法律和当事人负责的精神”,将其送至精神病院鉴定,再视情决定是否处罚,因院方的结论是两人确系精神病,因而免于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十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长曾化吉在通气会上还不断地对媒体强调精神病人可能的社会危害,并举出最近发生的福建南平等案例,以表示警方对精神病人高度重视的社会意义,还称“庆幸办案民警是对社会法律当事人负责,办事认真兢兢业业”。

曾化吉表示,在整个过程中,警方没有过错。
(本文来源:南方网 )

东莞时报 2010-04-13 那些因言获罪的人和事

2010年4月13日 星期二   


“你可以不说话,但你所说的一切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那些因言获罪的人和事
从重庆“彭水诗案”到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案”
记者 曹林华 制图 王尧








  “彭水诗案”当事人秦中飞   资料图



  

  

  网络有风险,发帖须谨慎。

  这是“因言获罪”的那些人给亿万网民的忠告。

  从重庆“彭水诗案”到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案”,再到中间发生的山西“稷山文案”、陕西“志丹短信案”、河南“孟州书案”……无一例外。

  4月16日,福州马尾区人民法院,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案将第三次开庭,无论结果如何,它必将载入“因言获罪”史册。

  在此,本报带你回顾此前5年间那些“因言获罪”的人和事。

  回顾历史,并不是为了强调记忆,而是让我们更多地思考:“因言获罪”为什么频频发生?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诉求下,诽谤和言论自由的真正界限在哪?怎样表达才准确安全?

  

  

  三网民被拘

  因代人上传“严晓玲案”的网帖和拍摄上传了“严晓玲母亲林秀英口述案件”的视频,范艳琼、游精佑、吴华英3人先后被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

  

  

  2010年4月16日,福州马尾区人民法院,福建三网民——范艳琼、游精佑、吴华英诬告陷害案将第三次开庭。

  他们被起诉的罪名是“诬告陷害罪”。

  而在此前3月19日的第二次开庭时,庭审时间只有短短4分钟。法院的理由是:需要补充侦查。

  福建三网民被“诬告陷害罪”,源头是他们在网上发了一个质疑公安机关处理一起案件的帖子和视频。

  事情还得从他们刚认识不久的林秀英家说起。

  2008年2月11日,林秀英的女儿严晓玲死于福建闽清县人民医院。闽清县公安局作出法医鉴定结论为: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对于这一定论,林秀英始终无法接受。因为,女儿严晓玲是被一个叫聂志雄的人叫出去的,而此人“正是黑社会”,又加上在医院林秀英听到护士在议论,“这个女的死得好惨,至少被七八个人强奸”。

  所以,林秀英一直觉得,女儿严晓玲是被轮奸致死的。此后,她一直以公安部门法医鉴定有误、聂志雄和公安局应该赔偿等理由,多次上访。

  2009年6月,林秀英在上访过程中,先后遇上了此前从不曾认识的范艳琼、游精佑、吴华英。林秀英诉说的遭遇,让他们产生同情。

  随后,林秀英先后向范艳琼、游精佑、吴华英3人口述了女儿严晓玲的死亡情况。他们3人分别把林秀英讲述的内容整理成文字,拍成视频,发到网上,迅速引起网友们的关注。

  在视频和网帖的最后,他们特意这样注明:仅仅代表讲述者立场,并不代表拍摄者立场。

  麻烦来了。

  6月26日至7月中旬,因代人上传“严晓玲案”的网帖,和拍摄上传了“严晓玲母亲林秀英口述案件”的视频,范艳琼、游精佑、吴华英3人先后被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

  7月底,他们三人的涉嫌罪名变更为:诬告陷害罪,被福州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警方并再次澄清严晓玲的死因:没轮奸,死于宫外孕。

  

  

  五年“诽谤”简史

  5年间“因言获罪”的人不在少数。观察家说:不能让其开启民主法治时代侵害自由的恶劣先例

  

  

  我们期待案件审理结果正式公布。

  抛开案件本身,我们去追问历史,5年间“因言获罪”的人不在少数。

  第一起被公开报道且引起关注的是重庆“彭水诗案”。

  2006年8月31日,重庆市彭水县教委借调干部秦中飞,因一则针砭时弊的短信诗词失去自由,被彭水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逮捕。经舆论关注,关押29天后,秦中飞被“取保候审”。随后,该案被认定为错案,秦中飞无罪,并获国家赔偿。

  这起案件被舆论称为“彭水诗案”。

  此事件结束后,一观察家说:不能让其开启民主法治时代侵害自由的恶劣先例。如果公众连正常的言论自由、批评自由都要被剥夺,那么公权力的自由必然就会泛滥成灾。

  或许他没有料到,随口说说的话,竟成了预言。

  2006年5月,安徽五河县教师李茂余和董国平,通过手机向县领导发短信,针砭五河县时弊的“顺口溜”,表达对学校人事安排不满,被定诽谤领导罪。五河县动用了公安、国安、监察局、人大、县教育局、电视台,警察搜家、通宵审讯、拘留10天、降级、撤职,记大过处分,罚款500元。

  2007年1月1日,山东高唐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董伟因为在百度贴吧,发帖称“没钱了,还搞什么建设”,其中因有“孙烂鱼更黑”等语,被当地检察机关指控侮辱县委书记孙兰雨,被公安机关送进高唐县看守所。随后,高唐县公安局以“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和“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为由,对董伟案予以撤销,并赔偿董伟1756.86元。

  2007年5月17日,山西稷山人薛志敬与杨秦玉、南回荣3人共同商议,由南回荣执笔起草了一份“众口责问李润山(稷山县委书记)”的材料,结果是匿名举报受到惩处,被定为“诽谤罪”,判刑一年以上。

  2007年6月28日,河南孟州籍东平、闫进先等六农民举报村办企业武桥酒厂经济问题,编发《正义的呼声》,历经5年的举报和上级的调查,最终酒厂被认定有四项经济问题涉嫌违纪,有两项涉嫌犯罪。但出人意料的是,他们却被以涉嫌诬告陷害罪,遭遇半年牢狱之灾,并两次被游街示众。

  2007年7月18日,山东省普降暴雨,一个名叫“红钻帝国”的女网友因为发帖讨论济南暴雨伤亡而遭举报,警方以散布谣言为由对其进行治安拘留。

  2007年7月27日,因对儋州市政府将那大二中高中部,迁到海南中学东坡学校的决定持反对意见,那大二中的两位老师便在网上发帖,以对唱山歌(儋州方言编写)的形式发表言论,被儋州警方认为涉嫌对市领导进行人身攻击、诽谤市领导名誉为由,将两位教师处以15日的行政拘留。

  2007年10月中旬,因左某、曹某等14人编发散布短信辱骂政府机关领导,陕西志丹县委、县政府联合出面对恶意转发传播该短信中的4名科级干部予以免职。另外两人被捕,一人被刑拘。

  2007年12月28日,辽宁西丰县一商人因对该县的拆迁补偿决定不满,并得知自己被无辜通缉后,根据西丰市井流言,编了一条短信发给西丰县的部分领导干部,其中影射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判诽谤罪。

  2009年3月6日,在上海上班的王帅,被警察带到上海市第二看守所,原因是他此前在网上发布了家乡河南灵宝市被征农地的现状。随后,在“证据不足”后,他被取保候审,并经灵宝市公安局批准,王帅又回到上海工作。

  2009年7月20日,山东曹县青年段磊因在网上发帖,举报该县庄寨镇委书记郭峰,县检察院称段磊此举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以涉嫌诽谤罪提起公诉。此后,曹县法院以“涉及隐私”为由,不公开审理了此案。

  

  

  舆情与官位

  “彭水诗案”一度成为舆论的焦点,当事县委书记、县长却“因功高升”。官员因涉事而落马者微

  

  

  

  重庆“彭水诗案”注定会成为舆情沸点。

  “彭水诗案”事发地原县委书记蓝庆华在当年12月被免职后,又被任命为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县长周伟不久后就当选为该县县委副书记。

  当然,并不是所有官员都像“彭水诗案”官员那样因功获升。在此后此类事件中,部分官员因“诽谤”而落马。

  山东高唐“董伟诽谤案”经媒体披露后,迅速引起了山东聊城市委、市政府及高唐县的重视。不久后,孙兰雨被免职。

  辽宁西丰“诽谤领导”案中,铁岭市委责令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引咎辞职,并写出深刻检查。自此,辽宁西丰“诽谤领导”案,画上一个句号。

  不过,虽然多起诽谤案得以纠正,但落马的官员却不多。

  事情往往这样巧合,在本报回顾因言获罪的那些人和事中,是福建莆田开创了“因言获罪”的先河。而最近一起三网民诬告陷害案也是发生在福建,只不过,地点是在闽清。

  1996年7月,莆田市梧塘镇委书记林国奋,向中央等有关部门举报市委书记许开瑞的贪污腐败等事实,附上广为流传的民谣顺口溜。

  最后林国奋被以“对现实不满,用民谣顺口溜诽谤县、市领导”,强加上“贪污、受贿、扰乱社会秩序”等罪名,判刑6年。

  此后,在莆田全市乃至全省大张旗鼓地宣传林国奋“诽谤领导”案,“以言治罪” 严厉警告所有敢于举报腐败、反映问题的人!

  这个案例典型的代表了后来所有的案子,它具备了所有“诽谤领导”案中所需要具备的各种要素。

  尽管时任莆田市委书记许开瑞被中纪委查处,并于1997年6月18日免职,但林国奋还是被冤枉着。

  

  

  什么是诽谤?

  “从政治层面上说,官员有无条件接受批评的义务,即使用讽刺的方式,也是民意的一种表达方式;即使不完全是事实,也不能随意地说成诽谤,”评论家说

  

  

  虽然人民网激呼:一定要追究制造冤假错案者的法律责任,一定要坚决清除他们制造冤案所谓“合理性”的影响,促使我们国家各个地方的冤假错案、荒唐事件越来越少,直至彻底消失!

  事实却一再给予民众忠告:网络有风险,发帖须谨慎。

  著名时评人练洪洋说,我们不提倡用讽刺、谩骂的方式实施监督,有话完全可以好好讲。但是,从政治层面上说,作为人民的政府,应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官员也有无条件接受批评的义务,即使用讽刺的方式,也是民意的一种表达方式;即使不完全是事实,也不能随意地说成“诽谤”,而应该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时评人高一飞也表示,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民意需得顺畅表达,因为“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所以,中国有必要出台法律,来规范和确定对政府官员和公众人物的批评与诽谤的界限,以保证“通达社情民意”和中国公民的批评权。

  全国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教授认为,用网络传播的帖子实际是一种群众意见的表达形式,而在诸多的“诽谤案”中,有关领导对待群众意见随意上纲上线,甚至轻易动用司法权对群众意见进行打击报复,这也反映出部分基层政府领导干部没有正确对待群众意见的态度,抛弃了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

  有关学者认为,中央提出,要保障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畅通民意诉求和沟通渠道,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从近几年遍地开花的“诽谤案”看,民意诉求表达渠道不畅、公共政治言论空间缺失的局面亟待扭转。

  ……

  现实差强人意。

  2010年4月11日,湖北一男子因拍摄上访者照片被十堰市政府送精神病院。





排行榜




  第1名


  福建网帖案

  ●涉案管辖区域:福建福州市

  ●当事人:范艳琼、吴华英、游精佑

  ●诽谤对象:未知

  ●结果:未知

  ●牛叉指数:10.0

  ●上榜理由:此案被定性为“国家机密”,开创诽谤案件被列为国家秘密之先河,“记者无权求证”和“因涉密律师不得会见”也是独具特色

  第2名


  鄂尔多斯吴保全案

  ●涉案管辖区域:鄂尔多斯市

  ●当事人:吴保全

  ●诽谤对象:鄂尔多斯市政府

  ●结果:最终被判2年

  ●牛叉指数:10.0

  ●上榜理由:开创因诽谤政府被定此罪之先河,且经过法院三审定罪处刑,被羁押时间最长,决定再审后三个月无任何动静

  第3名


  河南孟州书案

  ●涉案管辖区域:河南孟州市

  ●当事人:籍东平、闫进先等六人

  ●诽谤对象:孟州副市长刘晓春、统战部副部长赵小平

  ●结果:游街两次,羁押半年

  ●牛叉指数:9.8

  ●上榜理由:被告人在河南最佳投资城市和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的孟州被游街两次,受辱最重

  第4名


  辽宁西丰诽谤领导案

  ●涉案管辖区域:辽宁西丰县

  ●当事人:赵俊萍

  ●诽谤对象: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

  ●结果:赵俊萍被判刑1年6个月

  ●牛叉指数:9.5

  ●上榜理由:开创记者涉诽谤案之先河和地方公安进京抓捕中央媒体记者之先例,书记的胆气和魄力可谓牛气冲天

  第5名


  山西稷山文案

  ●涉案管辖区域:山西省稷山县

  ●当事人:薛志敬、杨秦玉和南回荣

  ●诽谤对象:稷山县委书记李润山

  ●结果: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判刑一年

  ●牛叉指数:9.5

  ●上榜理由:由于县委书记的宽宏大量,被告人未被判处十多年

  第6名


  陕西志丹诽谤短信案

  ●涉案管辖区域:陕西省志丹县

  ●当事人:李某、孙某等七人

  ●诽谤对象:14名县领导

  ●结果:两人被逮捕,一人刑拘,其他人免职,后案件撤销

  ●牛叉指数:8.5

  ●上榜理由:开创国家机关专门发文(2007第58号文件)通报此事之先例

  第7名


  海南儋州歌案

  ●涉案管辖区域:海南儋州市

  ●当事人:刘某和李某

  ●诽谤对象:儋州市委领导及分管教育的市领导

  ●结果:拘留十五日

  ●牛叉指数:6.0

  ●上榜理由:开创以歌曲形式为载体的诽谤案

  第8名

  河南灵宝王帅案

  ●涉案管辖区域:河南省灵宝市

  ●当事人:王帅

  ●诽谤对象:未知

  ●结果:刑拘8天

  ●牛叉指数:5.0

  ●上榜理由:涉案机关和有关责任人作出检讨和受到处分,警方负责人向当事人道歉

  阅读须知:排行榜制作标准主要依据:涉案事由的开创性、行为定性(刑事与行政之分)、当事人被羁押期限、其他受侵害方面、获得刑事赔偿及涉案机关态度。所引资料来源于公开报道,牛叉指数并不代表有关机关对案件的定性和处理结果违法,最终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