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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y 9, 2011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日期:2010-07-13] 来源: 作者:滕彪 [字体:大 中 小]
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夏俊峰的辩护人,我首先向被害者家属表示同情;不管夏俊峰有罪与否,两个公民的死亡总是让人非常遗憾的。我也将向法庭表明,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城管制度的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悲剧引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着新的错误。
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之外的个人情绪和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依照诉讼法理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86条之规定,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一审判决是否正确。我要向法庭证明的是,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控方指控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则是量刑错误,与相关法律规定相违背。

一、 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定性错误。

1、案发之前夏俊峰并不认识两被害者,无冤无仇,该案的起因是2009年5月16日沈河区城管申凯、张旭东等十几人进行野蛮执法。

证人史春梅、张杰、贾子强、尚海涛、张忠文证明,“城管把人抓住,就抢煤气罐,(香肠竹签等)东西扔了一地。妻子不让扔,十几个城管围着夏某就开始打,夏求别打了也没放过,打得夏某来回倒,站也站不住。”夏俊峰的一只鞋被城管人员踩掉留在现场,在一审时已经作为证据提交并出示。夏俊峰的供述,“城管像土匪一样把锅碗瓢盆往地上扔,我们求饶,说今天周六,他们说‘别废话’,一城管打我后脑勺……”妻子张晶的证词也证明了夏俊峰被十几人推搡殴打。城管祖明辉的证词也承认,夏俊峰的煤气罐“被我们夺下来,放在货车上。”(卷三34页)

2、在野蛮执法之后,城管强行将夏俊峰拽上车,并带到办公室进行殴打。这样,被害者申凯、张旭东当时的行为就构成了非法拘禁罪。

证人史春梅、张杰、贾子强、尚海涛、张忠文证明,是城管人员强行将夏俊峰拽上车,而不是夏俊峰主动上车。夏俊峰的供述、妻子张晶的证词也证明了这一点。(2010年2月25日夏俊峰询问笔录:“三四个城管拽我到他们车里。我挣扎反抗,不想跟他们去。”)张伟的证词是“夏俊峰主动上车”,这与而张晶、尚海涛等5人的证词相矛盾,一审判决书对此没有任何解释。辩护人注意到,张伟的证言前后矛盾,不足采信。比如5月16日笔录,张伟提到夏俊峰刺了他一刀后又追他,但没追上。矛盾之处是:夏俊峰怎么可能追不上一个大腿已经受伤的人?又如,5月16日案发当天的笔录明白无误地说,“没看见”申凯和张旭东被谁刺伤(卷三17页);但一个多月后的6月22日笔录却说“夏俊峰背对着我,正在用到扎张旭东。”(卷三20页) 这显然不符合记忆规律,是在说谎。考察当时情境:城管野蛮执法,商贩避之唯恐不及,城管人多势众,不愿空手而归;夏俊峰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仍被殴打,前去虎狼之地将会如何,可想而知。因此“主动上车”之说,只有城管人员的证词,其实只是城管人员的想象而已。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行政处罚法第19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有公安机关行使。行政执法沈河分局及城管人员当然无权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强行将夏俊峰拽上车并限制在办公室的行为,已经符合非法拘禁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根据夏俊峰的多次陈述,秃头的城管人员先是辱骂他“你怎么那么能装B呢”,继而用拳头打他的头部,两人对夏俊峰拳打脚踢,秃头还拿桌子上的铁茶杯砸他。可见申凯、张旭东当时的行为不但构成非法拘禁罪,而且具有殴打辱骂情节,属于法定的加重处罚情节。《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同时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3、夏俊峰在被羁押时,就要求警官将其胳膊上被打的伤拍摄下来,这有力地证明了被城管殴打的现实。

夏俊峰在被抓到办公室之前并没有受伤,案发之后数小时后即被抓捕,刺伤只能是在城管办公室被殴打所致。据夏俊峰陈述,当时他的“两个胳膊都有伤,青一块紫一块。大腿根部有很大一块淤青。当时没照相。脖子、后背都有青紫,头上还有包,但都没照相。左耳朵二个月都一直耳鸣。当时只照了胳膊,法庭出示的两张照片就是。”夏俊峰被殴打至身体多处青紫,事件发生过程又仅有数分钟,说明夏俊峰被城管殴打而被逼自卫。但一审判决书对案卷中的、法庭出示的这两张照片竟然只字未提。对这么关键的证据避而不谈,说明一审审判机关已经丧失了起码的中立性。

4、从死者的伤口形态分析,当时张、申两人正在俯身对夏俊峰进行持续殴打。

死者申凯左胸和背部刺创,死者张旭东左胸部上方刺创,并且均有左上右下走行或右上左下走行的刺创。
首先,非要害部位的刀刺不符合故意杀人的特点,如果是故意杀人,在极短的时间内,不可能去刺扎无关紧要的部位。
其次,申凯身高1.82米,张旭东身高1.80米,而夏俊峰才1.65米,如果都是站立姿势,不可能在胸部以上形成左上右下走行或右上左下走行的刺创;当时夏俊峰为半跪姿势,右手持刀,只有向前上方和向左肩后乱捅,才能形成被害者胸部上方的左上右下走行或右上左下走行的刺创。这也表明夏俊峰被踢成半跪姿势后,申凯和张旭东仍未停止行凶,而是俯身继续对之进行殴打。
最后,夏俊峰身体矮小,张、申二人身材高大,权力、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差距悬殊,且在城管办公室被限制人身自由,夏俊峰主动殴打两名执法队员,绝不符合常理;只有突然而紧急的防卫,使张、申不及闪躲,才能解释张、申二人身上刀伤的部位、走向和次数。

5、夏俊峰进行防卫时所使用的小刀,并非事先准备;而且当时情境下用刀防卫,完全出于本能。

夏俊峰所用的刀是平时切肠用的,并非有预谋准备。他并非一开始就掏出刀,也不是突然想起身上有刀;他是被城管人员猛踢下身时,用手去捂痛处,才摸到了揣在兜里的小刀。完完全全出于防卫的本能,他才摸出刀来进行反抗。

6、夏俊峰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故意伤害、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夏俊峰的陈述,“到了执法队。陶冶先下车,开门。张旭东问:你农村还是市里的?我说:“这还有什么区别啊,摆摊的,都不容易。”刚进屋,后来又进来一辆车,下来一个人(后来知道他叫申凯),他进屋就骂我,开始打我,用拳头打在我脑袋和耳朵上,我就想往外跑,和申凯面对面了,马上张旭东就把我脖领子抓住了不让我跑,也打我,用拳头叮咣打,张旭东和申凯就把我夹中间了,张旭东用脚踢我大腿根部,特别痛,我右膝盖被踢跪地下了。我就去捂痛的地方,就摸到刀了。”

当时,夏俊峰被非法拘禁的状态在持续,被野蛮殴打的状态没有停止。在行凶者的非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的过程中,夏俊峰被迫进行防卫,符合正当防卫的全部要件。

7、夏俊峰的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两死一伤的后果,但并非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一般而言,在面临非法侵害时,如果用较缓和的手段能制止侵害时,就不要用激烈的防卫手段;当侵害行为已经被制止时,就不应再继续对侵害者进行伤害。而对“必要限度”的把握,必须结合当时的环境、体质、精神状态、可能的反抗手段乃至相关的社会背景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在当时的情况下,夏俊峰处在被非法拘禁状态,两城管人高马大,除了拳打脚踢之外,还用了铁杯子等工具虐待夏俊峰,后面极可能有其他城管队员陆续进来,此时,除了用随身携带的摆摊用的小刀,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可以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夏俊峰说,在那种情况下,“任何人都会做出同样的反应”,这是最典型的正当防卫的心理状态。

根据夏俊峰当庭回答本辩护人的提问,他根本无法确定,自己被殴打何时结束以及会有何种结果。城管野蛮执法人所共知,城管打人事件几乎天天都有,而城管殴打公民致死的案件也不在少数。在互联网上Google“城管 野蛮执法”有261,000条结果,“城管 打死小贩”有602,000条结果,“城管 暴力 致死”有782,000 条结果。

2000年9月6日,四川眉山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管理中队郑光永、吴顺乾、驾驶员张卫东等人上街整治乱摆摊设点将杜某乱拳击伤,唐德明被甩下货车身亡。
2001年5月29日,宁夏灵武市城建局城市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强行没收锅灶时,将杨文志打死,并打伤杨建荣夫妇等人。
2001年11月12日,因与市容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安徽宿州市个体工商户张福才在多名执法人员的推搡与踢打中身亡。
2002年1月18日,重庆市沙区城管人员在检查市容卫生过程中与沙区双碑村陈家连生产队的个体户余波发生争执,开执法车从余波腹部碾过致其死亡。
2002年11月18日,26岁的青年郭战卫在西安被莲湖区数名城管殴打致死,与他同行的一名跟车青年也被打成重伤。
2003年1月2日,广东潮州市庵埠镇一名三轮车夫在与几名城管人员争执中丧命。
2003年2月,西安市雁塔区城管在小寨兴善寺东街清理占道经营时,一工作人员竟将摆摊的孕妇金昌艳推倒在地,并在金的肚子上踩了两脚。后经医院检查,金昌艳腹中的胎儿不幸死亡。
2004年7月20日,广州天河区员村街道办城管人员在野蛮执法过程中将外来商贩李月明打死。
2005年7月20日,经营蔬菜的56岁江苏农妇林红英被城管人员打死。
2005年11月19日,江苏无锡城管打死小贩吴寿清。
2006年2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第九分队将上海市民李秉浩殴打致死。
2006年10月9日,广西来宾市象州县的一名流浪汉被喝醉酒的城管队队长覃宗权殴打致死。
2007年1月8日下午15时40分左右,山东济阳县经一路宏伟酒业经营部老板李光春被11名城管打死。
2008年1月7日,湖北天门竟陵镇湾坝村魏文华路过该市竟陵镇湾坝村时,发现城管执法人员与村民发生激烈冲突。他掏出手机录像时,被城管人员当场打死。
2008年7月30日,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综合执法大队的周某等4名执法人员在大田湾体育场附近将正经营的摊贩刘建平殴打致死。
2009年3月30日,江西萍乡市开发区横板村16组村民陈某被该区城管人员一、二十人群殴致死,事后家属抬着尸体封堵了境内320国道路段,抗议城管暴行,引发近万名群众围观。
2009年10月27日,昆明市福发社区城管分队在野蛮执法时与一三轮车夫潘怀发生冲突,并将其打死。
2010年6月1日,深圳城管与老太发生争执活活碾死老太.

与本案不无关系的是,死者之一申凯经常殴打商贩,在滨河派出所应有报案记录,比如,2008年7月份,一卖雨伞女商贩的胳膊被打骨折了。我们在庭前已经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法院调查取证的范围小于辩护人申请取证的范围;而且即使没有查到报案记录,并不等于报案记录不存在;报案记录不存在,也不等于没有伤害商贩的事实。而沈河城管经常性的野蛮执法,即使没有本案商贩的证词,也是本地民众众所周知的事实。

不要以为这些和本案没有直接关系的事实真的与本案无关。这些事实(不管夏俊峰本人有没有清楚地了解全部城管暴行),在一个具体的案件里已经成为相关参与者的常识,或不言自明的社会认知或潜意识。这些社会事实已经深深嵌入行动者,成为行动者做出反应的理所当然的、无需思索的条件。从另一个方面说,城管把公民打残打死却受不到相应的刑罚制裁甚至完全没有任何制裁,这也是城管和商贩共知共享的“社会事实”。城管打人成本极低、具有殴打的动力,而夏俊峰则当时对伤害后果无法预期:被打死是完全可能的。

夏俊峰当时完全被打懵了,以至于他在防卫时失去了右手食指;以至于他完全不记得是否用刀捅了张伟,以至于发生了他完全没有料想到、也根本不希望发生的两死一伤的后果。在夏俊峰极为紧张的情形下,在极其短暂的时间内,要求他清晰地估计对自己的伤害后果、清楚地计算防卫行为的后果、明确地掌握防卫的分寸和尺度,这无疑是一种过分的苛求。我国新刑法将1979年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修改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改为“造成重大损害”,增加了无限防卫权的条款,从而降低了界定防卫过当的标准,扩大了正当防卫的范围。其立法主旨显然是为了鼓励公民勇于同不法侵害者作斗争,提高公民抵抗暴力犯罪的积极性。

8、判决认定夏俊峰具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和动机,缺乏证据支持,与事实不符。

前已表明,夏俊峰的主观心态是自卫,是在被非法拘禁、遭到非法侵害时想要制止暴力并尽快逃脱的心理。张、申两人被捅了几刀之后没有立刻死去、还能站立起来并说话,说明夏俊峰根本不想杀死他们。而耽误治疗造成死亡的可能原因之一。(一审提交的证据表明,从出事到送医院抢救用了19分钟,但从出事地点打车到463医院只需要5分钟,其中还等了一个红灯。根据城管祖明辉5月16日的证词,120迟迟未到,这耽误了最宝贵的抢救时间。)

本案证人城管队员曹阳称:“我出来看见申凯向勤务区的后门走,走到我身边就倒在我怀里说:‘我被炸串那小子扎了’之后就倒下了。这时我又看见张旭东用手捂着腹部站在办公室里,能有两秒钟左右,没说话就倒地了。”可见,夏俊峰刀刺自卫完毕后,张、申两人仍可以勉强步行或站立。也就是说,夏俊峰在两名城管仍可站立说话时已经逃离,并没有采取进一步伤害手段以确保剥夺其生命。因此,曹阳的证词也可以证明夏俊峰并无杀人之故意。

沈河城管人员在大庭广众之下,毫无顾忌地殴打夏俊峰,强抢其维持基本生存的用具,在夏俊峰爱人下跪求饶的情况下仍然毫无怜悯,谁能相信他们把夏俊峰强行带回城管办公室却能耐心而温柔地对他说服教育?夏俊峰在闹市区被打不还手、东西被抢不还手、在自己爱人苦苦求饶时不还手、在被拽上车时不动手、在下车后进办公室之前也不动手,却在进了办公室、失去了逃跑机会的时候,主动用刀伤害申凯和张旭东?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具有杀人的故意,完全违反逻辑,不合情理。综合夏俊峰被抓、被打、被迫防卫的整个过程来看,根本不具有积极追求或放任被害者死亡的主观心态,其行为模式也与故意杀人的行为方式完全不同。

9、一审和二审庭审中,全部证人均未出庭,证人证言未经过当庭质证。

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8条规定:“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等双方询问、质证,其证言经过审查确实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出庭证人的证言宣读后经当庭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第141条:“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符合下列情形,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一)未成年人;(二)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三)其证言对案件的审判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四)有其他原因的。”而陶冶、曹阳等关键证人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况。

作为有重大影响的涉及公民生死的夏俊峰案,竟然没有任何证人、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这不仅反映出公诉人、合议庭的轻率,而且直接关系到本案的定性是否正确。张伟的证词前后矛盾,陶冶、曹阳的证词和张晶、史春梅、张杰、贾子强、尚海涛、张忠文的证词相矛盾。谁说真话谁说假话,经双方质证后自然可见分晓。证人不去面临挑战性的问题、不去回答合理的质疑、不让法庭观其颜色、听其气息、辨其言辞,如何能够排除人们心中的怀疑?如何让旁观者信服判决的公正性?

二、 一审判决夏俊峰死刑,属于量刑错误。

1、被害人有重大过错,不应该判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0条之规定,行政法规需要对法律已规定得行政处罚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行政处罚法》第8条,行政处罚种类只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并没有所谓扣押和暂扣工具一类。沈河城管扣押夏俊峰的经营工具于法无据。
城管执法人员对夏俊峰进行行政处罚的原因是被告无照经营,可是城管事先并没有确认其身份,也就无法在行政处罚前得到其进行过工商登记的相关证据。城管人员当日也未询问夏俊峰是否进行过工商登记。根据行政处罚法,执法人员应首先向被告出示证件,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此当日城管执法程序存在严重瑕疵。
被害者先是野蛮执法,后是野蛮犯罪;非法拘禁于前,暴力伤害于后;滥权悖德在先,践踏法律在后。沈河区城管尤其是张、申二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本案的最重大的起因,被害人对其自身的死亡不仅有过错,而且有重大明显过错。被害人的过错或犯罪行为直接引起了矛盾的激化和夏俊峰的防卫反应。《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纪要》规定:“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2、夏俊峰有自首情节并如实坦白全部事实。

3、夏俊峰平时表现良好,没有犯罪记录。其邻居朋友的联保信已向法庭提交。

4、夏俊峰真诚悔过,向被害者家属表示道歉,并愿意积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由于属正当防卫,虽然造成两死一伤的后果,但夏俊峰的行为几乎没有社会危害性。相反,正当防卫应当受到法律的肯定和社会的表彰。

6、退一万步说,即使防卫过当,也应该免除或减轻处罚,处以缓刑或短期徒刑,这才符合刑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第2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当的情况下,防卫人主观恶性极小,社会危害性非常轻微。防卫过当由最初的正当防卫转化而来,而正当防卫的本质是社会的有益性,犯罪的本质是社会危害性。因防卫过当而构成犯罪,是非常轻微的犯罪。按照刑法,“应该”也就是“必须”而不是“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而且首先考虑“免除处罚”,实在不能“免除处罚”的,也必须“减轻处罚”。

即使夏俊峰因防卫过当而犯罪,那也绝非故意杀人罪。至于他因为防卫过当构成何种罪名,则不是辩方的事情,辩护人不能指控委托人。本辩护人今天要做的事情是证明控方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

三、 结辩:维护司法尊严,避免司法专横;慎重适用死刑,避免滥杀错杀。

本案的一审判决简单而蛮横,对控方证据照单全收,对辩方证据视而不见;对证据之矛盾未加解释,对无法解释的证据干脆不提;不但无法排除重大怀疑,而且把全部疑点之利益均归于控方。在这份死刑判决书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到法官比控方更积极;法官意图成为迫不及待的行刑者。不难看出,这份判决书是先有了结论,然后加以勉强的论证企图掩耳盗铃、瞒天过海。为了得出夏俊峰故意杀人的结论,竟超出检察院的指控:控方称“夏俊峰因故与被害人申凯、张旭东等人发生争执,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先后猛刺被害人……”,而判决书认定“事态已经平息后被告人持刀行凶”。显然,“发生争执”不是“事态已经平息”,夏俊峰是因为“争执”而拔刀刺人的。法院没有也无法解释“事态已经平息”与检察院指控的“发生争执”的矛盾。
这份6500多字的判决书,“说理” 的部分只有400字,主要有如下两段:

“本案定性问题。经查,被告人夏俊峰持刀连刺被害人身体要害部位数刀,从凶器类型、刺击部位、力度、刺击次数均反映出被告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客观上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故对控方的意见予以支持,对辩方的意见不予采纳。”

“凶器类型”如何能反映出被告人有杀人的主观故意?欲置人死地者用切肠用的小短刀?“刺击部位、力度、刺击次数”如何能反映出被告人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如何解释创口的方向?如何解释背部创口?如何解释夏俊峰离开时两城管并未当场死亡?刺击瞬间,三个人是何种姿势?为何是这种姿势?被刺第一刀时如何反应?为何有这种反应?被刺者人数、身高、心理、社会地位均占优势,为何能让夏俊峰得手?被害人死亡结果有无其他因素,比如耽误救治?

再如,判决书称,“辩护人所提被告人系遭殴打而进行防卫一节,经查,证人陶冶始终距案发地点仅数米,其证言未能证实存在殴打一节,此节只有被告人陈述,无其他证据证明,认定此节证据不足。故本案不具有防卫情节,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不存在重大过错。此争议问题对控方意见予以支持,对辩方意见不予采纳。”稍一分析,就可见其荒谬之处。

1、判决书对辩方有哪些证据支持夏俊峰遭城管殴打几乎不提,也完全没有引用其论争过程。
2、陶冶虽然距现场仅数米,但由于陶冶“把门关上,没听见什么声音”(卷三24页),他既没有看到夏俊峰扎人,也没有看到被害人打夏俊峰,这是很正常的,并不能因此否认被害人殴打了夏俊峰。按照判决书的逻辑,陶冶没看到夏俊峰用刀扎人,难道就否认了夏俊峰用刀扎人?
3、夏俊峰遭城管殴打并非“只有被告人陈述”,此节除夏俊峰本人的没有漏洞的完整陈述外,还有夏俊峰手臂受伤照片、被害人刀伤部位及方向、被踩掉的鞋底、张晶、史春梅、张杰、贾子强、尚海涛、张忠文等证人的证言等等,这些证据并非单独存在,而是能够互相印证夏俊峰被殴打的事实。
4、判决书认定“本案不具有防卫情节”,却没有解释杀人动机,更没有解释矮小的夏俊峰何以有能力以一对三,极短的时间内用小刀造成高大凶狠的城管队员两死一伤。
5、判决书认定“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不存在重大过错”, 不存在“重大”过错,就肯定不是“不存在任何过错”了,那么是什么样的“过错”?被害人何以有过错?这种过错和夏俊峰的刀刺行为有何关联?这种过错何以完全没有考虑在量刑当中,何以执意要判处夏俊峰死刑?一审判决书之专横粗暴可见一斑。

审判长、审判员:

1997年城管出现以来,弊端早已显现,所犯罪行累累,可谓民怨沸腾。迄今未有一部全国性的《城市管理法》或者行政法规,城管“执法”从来于法无据;执法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领导机构缺失;法律监督缺位,僭越公安权力;城管队员法律身份不明,素质参差不齐,打手流氓混迹其中,借执法之名、行夺财谋私扰民害民之实,所在多有。在法律地位不清、权力制约不力的制度之下,城管人员的暴力习惯,也就成为城管制度的需要,成为这种制度的一部分。法外暴力用于补充规则之不足,用于弥补身份威信和法律威慑之不足,因此也就不再是个人化的;法外暴力既是变态的“城市管理”“城市形象”需要,也就必然是普遍存在的,得到居庙堂者的默许;法外暴力得不到民众和媒体的有效监督和法律的严肃制裁,也必然会滋长城管人员使用暴力的积极性。运用暴力而极少受到处分,这滋长了城管队员的阴暗心理,这被城管的作为“特权”和有身份、有面子的标志。法律和政治地位暧昧不清,势必用谋财、泄愤、与民争利来弥补。暴力一旦开始,就具有自身的惯性,在具体制度的纵容之下,在群体心理的传染之下,就会成瘾、成为习惯。我相信张旭东申凯在妻子或孩子面前,绝不会表现其人性的残忍和暴力的轻率,他们在家庭的场域之下遵循爱和良善的原则,而在城管集体执法的场域之下,则被施暴的欲望和激情所吞没。——尽管本辩护人为了夏俊峰的利益和本案的正确定性,必须指出申凯和张旭东当时行为的违法犯罪性质,但我对他们绝不仅仅是谴责。他们,是我的同胞,与我们一样生活在这个不完善的世界之中;他们,毫无疑问,是城管制度的受害者。我对他们抱有深切的同情;我能真切感受到他们家属失去亲人的哀痛;他们自身的和家庭的不幸,也是整个社会的不幸。

城管制度已经让两个家庭破碎了,我们难道非得让第三个家庭破碎吗?我们已经失去了申凯和张旭东两个公民,我们已经有几十个公民被城管打死,我们已经为野蛮的城管制度付出了沉痛的代价,难道我们非得用司法的公正性为城管体制的弊端和城管队员的野蛮背书?难道我们非得把司法当做城管的复仇之手,置夏俊峰于必死之地,让父母失去儿子、让妻子失去丈夫、让9岁的孩子永远失去父亲?

审判长、审判员:

在全球反对死刑的潮流之下,绝大多数国家已经立法或事实上废除了死刑,保留死刑的国家一般也只针对谋杀等最为严重的暴力犯罪。难道我们不但要把死刑适用于经济或非暴力犯罪,而且还要适用于防卫过当或者正当防卫的案件吗?因正当防卫被执行死刑,曹海鑫的悲剧成为河南司法史上洗刷不掉的耻辱,我们难道在21世纪的今天在辽宁重新上演这一悲剧吗?

两个公民的死亡是社会悲剧,但如果判处夏俊峰死刑,则是一个明显的巨大错误,是社会难以承受和接受的悲剧,中国司法也将长期笼罩在夏俊峰案的阴影之下。如果夏俊峰被判死刑,必将有更多无辜、无助的商贩死在城管手下;如果正当防卫而被判死刑,那么一个人在正当防卫之后,可以继续疯狂地杀人而不必承担更多的责任,因为一个人只能死一次;如果正当防卫而被判死刑,那将不再有罪与非罪、善与恶、生与死的界限,我们社会中本已非常可怜的规则的力量,也必将被邪恶、混乱和野蛮所摧毁。

不夸张地说,正当防卫的公民被判死刑,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将是灾难性的——暴徒将更加气焰嚣张,公民面对非法暴力时的反抗必将畏首畏尾;邪恶将得到支持,受害者被暴力犯罪侵害之后,又再次受到法庭的侵害。面对非法侵害时的防卫行为不仅是美德而且是本能,但反抗行为非但不受到保护赞扬反而受到谴责甚至要被定为死罪,那么我们今天的判决所要伤害的,就不仅仅是夏俊峰的法定权利,而且将是整个法律的尊严、社会的伦理和民众的是非判断。

我希望今天法庭的判决,能够说明我们的司法体制还有起码的是非观和独立性;我们希望夏俊峰案的司法过程,能够让人们看到我们这个多难的民族,还能够从苦难中反思,并坚定地站在法治和人道主义这一边。



此致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辩护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滕彪

Wednesday, May 4, 2011

艾未未采访网络评论员文字整理稿(一)

yan ping - Buzz - Public
艾未未采访网络评论员文字整理稿(一)

被采访人:W,男,26岁。舆论引导员
采 访 人:艾未未
采访日期:2011年3月22日
采访方式:书面、电话

问:你的名字、年龄、所在城市。网名或推号(此项可选择忽略)。
答:绝对不能对外公开我任何的名字信息。在采访中可以称呼我为W,年龄26岁。所在城市就算上海的吧。网名什么的太多了,我们一般用一个都会注册一个,这里我不举例了。
问:你的受教育程度,工作经历。
答:我是大学毕业,学新闻方面的。工作经历曾经在电视台做过,后来开始做网络媒体,总之一直都在新闻媒体这个行业里面,做了大概4、5年了吧。
问:你是在何时、什么情况下开始舆论引导工作?
答:大概1年多以前吧,也没什么非常特别的情况,是我一个朋友对我说他现在做着这个呢,我每天上网时间也很久,就问我有没有兴趣也来做做这个,挣点外快,我说那试试呗,后来一做,发现其实也挺容易的,就慢慢做起来了。
问:你自己怎么称呼现在从事的工作?
答:我自己的本职工作其实就是做互联网媒体的,但不是新闻方面的媒体,主要偏娱乐活动方面,偶尔会出去采访或者主持什么的。因为我有大量的上网时间,所以可以兼职这个网评的工作。至于怎么称呼其实都可以,网络评论员,舆论导向员,甚至大家都知道的“五毛党”,呵呵。
问:从事舆论引导员需要哪些条件、资格?
答:我不知道其他的网评员需要什么资质条件,我做这个的时候,都是那个朋友忙帮跑的关系,我就提供了一下自己相关的身份证明而已,没有什么比较特别或者严格的条件。我个人来看,想做这个肯定要求你要具有一定的文字基础等,因为你要不停的写。
问:是否受过相关的工作培训?如果有,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没有,就一个朋友简单的给我介绍了一下工作流程。
问:你从事的工作的准则是什么?
答:这个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其实没有什么准则的,要说准则就是要弄清楚上级的指导思想,要明白上级给的舆论方向,然后开始各自工作。
问:介绍下你的具体的工作流程。
答:这个问题比较难回答。其实工作流程很简单,但是具体做起来就很麻烦了,或者可能根据某个事件,尤其是突发事件的工作可能也会有所不同。我先大概说一下,具体的我举个例子讲一下,你应该就明白了。
我们主要是由某个人或者某小组负责一个较大的网站,我主要是在我们当地的BBS和新闻网上,也经常会去腾讯新闻版块。具体流程就是先“接到任务——然后开始寻找主题——之后开始发帖引导舆论”这三个主要步骤吧。然后具体给您讲解一下每个步骤都是干什么的。
首先接收任务,主要就是每天要保证打开邮箱,经常查看一下邮件,或者我们有一个QQ群,但是一般我们在群上不讨论这些内容的。只是说有工作了,提醒大家查看一下邮件什么的。一般在一件事情出来后,甚至新闻出来之前我们都会收到一封邮件,然后告诉我们什么事件,什么新闻,然后告诉你什么方向。就是要告诉你一个大概的思想方向,去把网友的思想引导到这个方向上,或者是去模糊一下网友的焦点,还是去煽动一下网友的热情等等。大概都会告诉你一二。明白这些指示后,就要开始寻找主题了,找到网站相关的文章或新闻后,就可以根据上头定的总体方向,开始自己写文章、发帖或回复评论等,这需要很大的技巧,你必须隐藏好自己的身份,并且不能写的很官方,要写很多不同风格的文章,有时候甚至自己跟自己对话,吵架,争辩等。总之就是造成一些假象,然后把网民的舆论都引导过来。这里面的学问其实很深。在一个论坛里其实有3种人是你要扮演的,一个是领导者,一个是追随者,一个是旁观者,也就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呵呵。先说领导者,也是比较权威的发言者,一般都是在争辩之后领导者出现,开始拿出强有力的证据进行发言,以这种身份所说的话比较具有权威性,一般民众对这类身份人的可信度很大。而第二个:追随者,里面又分成两种人,是对立的两种人,他们所扮演的角色要不停的在论坛里面争辩,争吵,甚至对骂,然后这样可以起到吸引旁观者目光的作用,然后在争吵的最后,领导者出现,抛出一些强有力的证据,然后把公众的舆论都引到这个第三方的身上,然后目的也就达到了。至于第三种:旁观者,其实他们大部分才是我们真正的目标“客户”,也就是不明真相的网民,我们主要就是通过前两种身份的扮演来达到影响第三方的目的,可以说我们是属于导演一样,通过自己自编自导自演,然后去影响观众。所以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挺人格分裂的。
问:你何时会接到谁的工作指令或要求?
答:基本上在每天上午9点钟左右会收到邮件,大概就是告诉你今天主要评论的新闻有哪些,有时候也会告诉你主要评论的网站,但大部分是网站不限,你自己去找相关新闻。然后评论。
问:你们做这个具体的工作,能看到这方面相关文件吗?还是只有信件?
答:没有任何文件。他只是一封邮件过来,一个指令,一个大概意图,比如说,这两天,油价要涨了,或者有什么新闻、传言要出来了,在没有明确新闻出来以前,要把这个消息,尽量把这个引到别的地方,尽量压下去,大概就这个意思。
问:能否列举你的收到的“任务”邮件内容?
答:我再三的考虑,认为还是不要接触这类邮件和我所评论的链接地址或者内容这块。因为这样做很容易就查到我是谁,很容易就知道是谁把这些消息说去的。我只能举几个例子:比如前两天盐事件,我所接到的邮件内容主要意思就是告诉大众:“不传谣,不信谣。”或是:“影响民众关于对XXX事件的认知,倡导XXXX的正确舆论方向。” 关于辟谣方面的,如:加强对XX事件的解释与澄清,避免不实或非法言论的出现。比如一些比较有针对性的,如:针对近期关于XX事件所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重点将网民思想引导至XXXX的正确方向
问:在你的“舆论导向”工作中,有多大成分是上级指示,多大成分是你自己的理解?
答:都是听从上级的指示,但是上级不会指示你怎么做,上级只是会告诉你一个舆论引导的主方向,告诉你这件事需要将公众往哪个哪个方向上引导,不能让公众产生什么什么样的思想,不能出现什么什么样的言论。而你主要就是要理解上级的意思和意图。不能加入你自己主观的一些思想。
问:你的工作具有多大的随意性,你可以偏离主题么?
答:随意性可以说很大。当然可以偏离主题。在转移网民注意力,模糊大众焦点的时候偏离主题很有效,比如人口普查的时候大家有事会讨论人口普查的真实性或者必要性等一些问题,我就介入发表一些关于人口普查里出现的比较搞笑的人名或者笑话什么的,或者在一些政治类新闻中故意的去发表一些广告刷屏什么的,呵呵,这些事情都做过。
问:你的工作区域?在哪些网站评论?针对什么网民?什么内容?
答:网站不限。我主要是在我们当地的一些网站上混的比较多,或者在腾讯上。搜狐、新浪等地方的评论员太多了,据我了解,未证实,他们网站内部都成立有专门部门进行评论的。
问:如果对接受的消息分类的话,通常你能分成哪几类的消息?比如关于油价、市场方面的?
答:大部分的话,我觉得本地的可能应该占到60%~70%以上,这一块主要的就是本地的发生的一些事件,比如说,哪些人要是去告状啊,上访啊,有一些像互联网发表一些……
问:大部分是有关于本地的稳定问题?
答:对,我们本地的会多一点。但是有些时候,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本地市一级的宣传部门直接给我们,还是在他们的上面,还有人给一个思想,他们传达给我们,但是据我估计吧,因为我们本地的多一点,再大一点的,上升到咱们这个国家层面稳定问题,一些比较大的事件,没有一个明确的指向到哪个网站上,但是给你一个时间,以后你要去找。
问:没有工作区域范围的话,如果你选择的网站很没有影响力,怎么办?
答:这个不会。网站主要是新闻网站。因为本地事件肯定不可能在大的新闻网站上出现的。特别大的,像我们以前,XX县你知道吧,在去年年底的时候,出来一次暴乱,还是爆炸之类的,它那次上过腾讯网。但是我们本地的新闻,一般在我们这的“讯息港”“ 商务通网” 这些网站上出现比较多一些。
问:那么对于更加全国性的,比如说,前段时间发生的钱云会,发生在乐清的那事儿,像这种你们关心吗?
答:这个没有。我们知道这个事儿,但是没有从上面下来这种指令。包括咱们那个网上很火的茉莉花那件事,我们一直以来没有接到关于这个东西的任务。我也挺奇怪的,我说这事搞的这么大,也没有人给我们指令啊,也可能我们的级别达不到。
问:在这种中型城市或者地区的大型城市,这种从业的量会有多大?
答:据说,真的有不少。据我所了解的,起源最早不是用在咱们这块儿,最早好像是在高校论坛里,高校对外招了一批,有助于这个学校评价的人吧,对外找了一些。一些别的企业也是这个样子,就像一种新的行业一样的。
因为我是做这个,我上网浏览这些论坛啊,然后看帖、回帖什么,我自认为啊,也不能说很准确,一个论坛帖子里面,就是那种上千的回帖、上千上万的评论,几乎10%~20%,就是有10%的有这种嫌疑。
问:你从事的这个职业,你能一眼就看得出来?
答:对,我一看,就知道这可能是网评评的。
问:请说一件具体的、典型的“引导舆论”的过程。
答:这个其实没什么典型不典型的,因为太多了,大大小小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我随便给你举几个,你就明白了。国家的事情比如汽油涨价这个事,每次油价要涨的时候我们就会接到通知了,“稳定网友情绪,转移公众注意力”等等,然后第二天新闻一出来,跟帖的肯定都是在大骂国家,大骂中石油、中石化,所以我们这时候就要出现了,像油价房价这种新闻,跟一些事件新闻不同,本身就不存在传言或辟谣什么的,所以遇见这种情况时,我们大部分都是采取模糊焦点和转移大众注意力的方法。举个比较成功的例子,有一次油价大涨,在腾讯新闻的评论里大家都在愤怒的骂政府,骂中石油。这时候我登陆了一个ID上去,发了条评论大概是这个意思:“涨吧,随便涨,哥不在乎。最好涨到50块钱一升,活该你们这些没钱的穷人开不起车。正好不用出来占道路,以后马路就应该有钱人才能在上面开车……”等等,这类这种听起来就非常欠打的话,目的就是要去激怒这些网友,把大众对油价的愤怒和注意力转移到我的身上。结果那次我发完这条评论之后效果真的很好,我先换了几个马甲上去引用我的话然后开始骂我自己,这样可以让更多的人看到,然后慢慢的就有很多人看到后就开始直接攻击我,然后你引用一下,他引用一下,慢慢的整个评论页面就都变成我所说的那些话,大家讨论的内容也从油价变成了我所说的那些话。而我的目的其实也就达到了。
问:能否列举你通常所做的评论内容?
答:直白的说政府好,直白的说谁谁卖国,那种没技术含量的评论网友现在见的太多了,一看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我的评论一般遵照的原则是:绝对不正面的去赞美政府或批评一些负面新闻。而且说话的语气、身份,说话的立场一定要是网民,一定要看起来像是最不明真相的那类群众,这样才能引起网友的共鸣。总之就是要从侧面去引导网民,让他们不知不觉的就把重点给转移了。
比如我说过的油价问题,“油价就应该很高,让开不起车的穷鬼都坐地铁是应该的”,这个评论就可以造成混乱大众注意的效果。
或者在我们当地的BBS上我评论关于“当地房价涨幅第×”的问题,当时我就是引用了一些数据又举了个例子,大概意思是:“房价涨幅第×和房价排名第×是两个概念,以前一斤鸡蛋几分钱几毛钱,现在一斤鸡蛋几块钱,你们算算涨幅多少?算下来比房价的涨幅高了不知道几十倍,怎么没有人说买不起鸡蛋,要杀了老母鸡呢?要我看,这新闻就是故意演给我们老百姓看的,告诉我们抓紧时间买房,弄不好明年就赶上北京房价了。我看搞不好还是地产公司耍的花招骗我们快点买房呢。”当时我是这么评论网站上大众对当地房价新闻的不满。
问:技术手段,你也提到了,关于你扮演三个角色,这是一个通用的方式吗?还是有其它的方式?
答:方式太多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讲,是一种类似于玩心理的那个感觉,知道吧。刚才也提到扮演三个角色,演一出戏这种,还有一些其它,怎么说呢,我们现在的网民,应该说他们要比以前有思想多了,这个是我自认为的。以前你不管发一个什么,比如说稍微负面一点消息,传得很快,而且越说越厉害,还都很相信。但是现在很多时候,包括有的事件吧,网民都会想想,是不是炒作?有时候我们方法很多的,你也可以把一件坏事情,使劲往坏上说,说到那种天花乱坠,让人一看就觉得胡编乱造的,其实也是像负负得正一样,坏到一定程度,他也会觉得是不是没那么坏了。
问:你会与他人在网上争论么?会有怎样的冲突,如何控制、化解情绪?
答:大部分时间我们是自己和自己争论,我一般从来都不去和网友争论什么,也从来不会说被某个网友或某件事激怒,可以说我一般在工作的时候都一直保持着理性,呵呵。
问:但是我看到有些评论员是喜欢和别人争论的。
答:有,他可能就是要么是真的,也可能是故意的,为了炒作。因为做我们这个工作,你不能把你自己的主观意识加到你的回复里面,你一定要去想办法,把你接收到的上级的引导思想,想办法把它传输出去,让更多人看到。可能有些时候,你也会觉得,这事不能这样理解,不能这样让人去误会,但是你又无奈嘛,但是我在这个里面,有一个也是说,想让大家明白一些事情,我们这样做的话,我觉得对网民挺好的。像前一段盐那个事儿,当时我们接收到了六个字的指令,就是说在网上告诉那些网民们:“不信谣、不传谣”。这个事儿,我们也知道肯定是假的,但是没办法,还是很多人相信。
问:在盐的问题上显然是这样。但是在很多其他问题上,当提到“不信谣、不传谣”的时候,却是相反的,比如说SARS,三聚氰胺刚开始的时候,还有疫苗的问题。我们相信大多数谣言之所以能够被传,还是对政府不信任,人们更多在“不信谣 ”与“不信政府”之间,选择了不信任政府。
答:其实现在我认为,咱们这个国家、这个政府到了一个比较尴尬的局面。不管发什么什么事,比如说有人犯罪了,或者说什么车祸了,只要一些很不好的事情在咱们这儿发生了,在网上传开了,都会有人去骂政府,这点我也很奇怪。
问:这个是必然的。因为你是大包大揽嘛,一切荣誉归于你的时候, 一切错误也归于你。因为你是一个单一性的独裁的特征,就是说不允许各个不同的层面来承担责任,哪怕一个最小的事情你都会大包大揽。比如说,四川的房子塌了,你不会去查,沾到一点政府,就是整个政府的问题。实际上房子塌了,只需要查那个盖房子的人。但是呢他绝对不查,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件事情他们是能够把它说清楚的。比如说,一个警察打了我,其实是那个警察的问题,但是不行,公检法,所有的司法系统都说:没有人打了你。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了,就是你政府本来就要买单,那么当然所有人只能怀疑你,没有别的办法。
答:嗯。
问:茉莉花事件以后,推特上面忽然也出现了几百个——当然这个几百个也可能是几个,他们说话的语气也很像,未必那么多身份,就是那么多的人吧 ,都同时注册,没有像你们这么技巧型的,他们上来就说:第一,现在国家现在很好,很稳定,这是来之不易的;第二,就是你们肯定都是美国人的走狗,收了人家钱。这个蛮搞笑的,我觉得他们也就是来捣一下乱,让你不快一下什么的。
答:我觉得他是为了转移你的目标,转移你的注意力,知道吧,我刚才举了个例子就是说,我有时候故意去激怒你的人,把注意力拉到他的点上,这个其实蛮有效的。
问:除了事件目标,有没有什么人物目标?比如说艾未未,他本来就是一个超级坏人,对他应该进行干扰,当然你可能不会,但是有可能会有这种类型的指令吗?
答: 这个有可能,应该是有的吧,比如说达赖问题的时候,当然我没有参与这块。但是我想在达赖这个问题上,应该全国范围内会有引导的,不然我觉得今天中国的民众啊,对达赖不会有这么强的一种憎恨心理吧。当然我也不知道我了解的是真是假,所以一定要做好保密啊,我觉得在这个达赖问题上,包括在法轮功这一块,中国做的确实比较过份了点儿,据我所能了解到的,确实是比较过份点儿。在我接触这个圈子之前,我一点也不知道。但是我们国家所有的人都对这两人相当憎恨。所以我觉得整个舆论控制、思想控制,凡是控制的比较好的,应该会有这种人的参与的。
问:这属于技术层面比较高的人?
答:确实。也有可能比较大的事件。因为当时出现这种问题的时候,我还没有接触到这一块。
问: “我也确实想让人了解一下我们这个行业,我们的作用其实有负面的也有正面的”。你能说说哪些正面作用?哪些负面作用?
答:很多时候,可能有一些无聊的网友发表一些虚假的或者造谣一些言论。这时候有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就会去相信,然后附和。也有时候某些事件发生以后大家都对真相不知道的时候,很多人就开始猜测了,然后也会有一些虚假的谣言出来,所以这个时候如果没有我们出来帮助大家寻找到一个正确的方向,告诉大家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那么可能一传十、十传百,到最后假的也变成真的了。当然,也有时候我们确实自己也知道这件事情政府做的不对,我们自己也想骂政府的时候,但是还不得不帮着政府说话,所以有时候我也知道我们这样做是在助长政府推卸责任的风气。
问:通过你们的努力,希望达到何种预期效果?
答:我们并没有非要达到一个什么什么效果,但是我们当然希望能通过我们的引导能影响到大众。
问:你觉得你的工作常常会达到预想的效果吗?
答:这个一般来说其实是不太能看出来的。但有时候可能你说发表的文章或观点会被网友拿来热烈的讨论,这时候你换个身份和他们一起讨论,这样效果其实就已经达到了。
问:你认为这个行业对中国的舆论引导作用有多大?
答:说实话我认为作用其实不算小。说实话我们中国大部分的网民其实都很傻的,有些时候你要是不去引导,他们就真的会相信一些谣言的。就好比这次的“盐”事件。
问:这种舆论导向,你谈到有的时候是有必要的,你认为它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到国内网络。当然,推特当然是另一回事儿了,像新浪啊主流的这些或是QQ群这些舆论导向?效果是很明显的吗 ?
答:我觉得应该会影响不少。其实我跟你提过,中国的网民其实挺傻的,不知道你有这种感觉没有?
问:因为他的信息本来就有限,所以在有限的信息里,他很难表达出政见。
答:我是认为他们很容易被煽动。我很容易控制他们,我想要他们怎样,我稍微用一点心思就可以,很容易,所以我认为这个影响应该不算小 。
问:你认为政府有权干涉舆论导向吗?
答:个人认为绝对无权。但是在中国,是绝对有必要干涉和引导的。前面我说过,中国的大部分网民都太容易被煽动,太没有自己的思想了。所以中国网民太容易被一些虚假消息所蒙骗和煽动。
问:向组织汇报工作吗?多长时间汇报一次?
答:不需要。每个月把当月的发帖数量和链接传给审核就行了。
问:你有义务向上级汇报网上动向么?
答:没有这个义务,上级也没有这类的要求。
问:上级怎么检验、评价你的工作呢?
答:他们会安排专门的审核人员,但是具体怎么审核我也真不太清楚,可能就是根据我们提供的链接然后抽查之类的吧。我在一个论坛里面,我把那论坛里的新闻链接发给他,我会记得我当天发了多少多少条,把整条新闻的链接发给他就行了。他们肯定也就是抽查,这个没法检验,因为太多了。他们有审核人员,评价倒不会怎么评价,因为每次工作他们都把要求提的很完善,我们只要照着做就行了,而且这也基本不会出什么差错,所以也很轻松。
问:你提到他们都把要求提得很完善?怎么样的完善呢?
答:就是把你要引导的方向说的很明白、也很直观。比如说,这件事儿,就是把它引导到哪个方面;或者这件事儿,叫你去搞乱,把这个焦点给模糊了;或者你去找一些其它的事儿,把它给掩盖了。很多是机械的啊,其实也没什么难度,真的没什么难度。
问:审核人员属于高一级的了?
答: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应该是的。
问:上级有没有反馈呢?比如说,哪些方面可能做的不好?
答:没有。但是有这个情况,比如说我发的评论和我实际得到的回报不对等的情况,这肯定就是审核人员弄的,这种情况比较常见。因为我们不能每一条都发的很那个什么的,当有人说了和我们思想比较统一的话,我们也会给他的话一点支持,就说他说的对啊,可能这种在他们审核人员眼里就不能算。
问:因为这不是属于你的原始思想?
答:就是不能计在他的这个评论内吧,不是有效的。
问:你的上级对你的工作满意吗?为什么?
答:基本算满意吧,呵呵。做这个基本上没出现过什么差错。
问:据你所估计,全国有多少从事“舆论引导员”或是“网上评论员”工作?
答:这个我真不知道,听说有不少。
问:你认识同行吗?怎样做交流?
答:群里面认识几个,都是普通说过些话,聊过天,平常交流就在群里。但都是瞎聊,基本上不在群里谈事情。
问:你所在单位有多少名舆论引导员?
答:就我一个人。当然,不排除有其他潜伏的比较好的我不知道的也说不定。
问:你与其他舆论引导员之间是否存在协作工作?协作如何进行?
答:协作方面一般是突发性事件出现的时候可能会协作的多一点,就是分头行动,事先说好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负责一个论坛,然后分工,有的去发帖,有的跟帖,有的跟别人的贴,然后还有的在帖子里争论、刷屏、放广告等等。据我所知,还有人的是负责删帖的,不过我认识的人当中没有管删帖的。
问:你的报酬是由什么决定的?每个月报酬是多少?
答:报酬其实不是像外面说的什么每条评论5毛钱,我一直很奇怪这5毛的由来。我们是按月、按量以及质量来算的。我不知道其他的评论员是如何算报酬方面的。但是我们基本上是按照每百条评论50块钱的报酬来计算的。有时候有临时事件的时候可能报酬会多一些,比如某段时间某个事件非常热点,那时候我们就会统一的对这个事件进行舆论引导,可能是几个,也可能有几十个,这时候大家一起发帖,然后那两天可能所得到的报酬就更多一点。基本上做这个报酬很低,我兼职做这个,平均下来每个月能拿到的报酬大概是在500—600左右吧,当然不排除有人全职做这个,一个月下来赚好几千也有可能。
问:除了现金报酬,还有其他的福利待遇吗?
答:没有。
问:你以何种方式取得报酬?你是否满意?
答:刚开始是自己跑到市委宣传部领,后来也改成打卡了。
问:你的工资固定吗?你会发展他人吗?
答:工资不固定,是根据你评论的多少来算。我也不会去发展其他人,没有为什么,从来就没有过让其他我认识的人也来的想法。
问:从事舆论引导员工作的动力是什么?从事这项工作有精神压力吗?
答:没什么精神压力,其实真的很轻松。动力的话呢,其实一开始就是为了多赚那么几百块钱吧。
问:工作的最大的困难是什么?
答:可能就是要去猜网民的心理,要去学习很多的写作技巧,要会模仿他人的文笔,要懂得如何取得大众的信任和去影响大众的思想。
问:你喜欢你的工作吗?
答: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就是每天多了一点事情,每个月多了一点零花钱而已。
问:这是长期的工作吗?你打算继续从事这项工作到什么时候?
答:工作算不上。最多算是个长期的兼职吧,我觉得不会从事很久,因为这需要大量的上网时间,目前是因为我的工作环境比较具有优势,所以我觉得如果我哪天换工作了的话,那么可能这个也就不再做了。
问:如果你提出停止该项工作,会遇到阻力吗?有附加条件吗?
答:一点也不会。这个行业其实已经很透明了。对我而言这只是一份兼职工作,和其他的工作没有任何两样。没有想象中那么黑暗的。呵呵。
问:为什么采访不能暴露身份,为什么会觉得敏感?存在何种风险?
答:暴露身份肯定是不可以的,你想让我饭碗丢了呀?因为我们一般在任何论坛、博客等以任何形式任何身份发帖都是绝对保密的,不可能会暴露我自己的身份,更不会暴露我是专业网评,这样的话我们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并且影响的不光是我,最大的影响对“上头”会产生更不好的负面影响。如果我们的身份暴漏了,或者我的网评员的身份暴漏了,那么不光我可能就没办法再做网评了,而且连我现在的工作也有可能会影响到,因为我们做这个有时候可能会说一些违心的话,你想想,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人,你要是知道他是做这个的,你会不会对他的可信度就会降低了?我这样举例子可能不太恰当,但是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所以我说我的身份要绝对保密。
问:你提到的暴露身份会对“上头”产生不好的负面影响 ,这个上头到底是指什么呢?是宣传部门?
答:肯定就是这个上级领导。往上走,应该是宣传部。
问:关于这个保密性的问题,这邮箱是你们自己建立的邮箱吗?
答: 就是谷歌啊。
问:对保密的要求是什么?
答:说实在的,这一行真不是什么秘密,包括有的政府,有的单位或者学校还会大张旗鼓的对外招聘一些这样的评论员,只是他们的称呼不同,但做的工作性质其实都是一样的。所以,这一行因该不是什么秘密。但是在做这些工作的时候,肯定要对你自己的身份做好保密,你不可能让大家知道“我是五毛,我现在代表党代表政府来说话了。”
问:对你们工作的保密性,具体的要求是什么呢?
答:那个没有。就我那个朋友跟我简单说过。上面不会特别要你说隐藏个人身份。但是你在论坛里面发帖或者干什么,不可能告诉人家什么。
问:你的身份对你的家人公开吗?有朋友吗?
答:没有,对家人朋友都没有公开过。我说过,我认为如果大家知道我在做这个可能会对我的信誉度产生一些不好的影响。
问:有人说 “如果把内幕说出来,不夸张的说这可能招来的就是杀身之祸”,你觉得后果会有这么严重?
答:呵呵,可能我说的有点严重吧,但是有时候就是这样的,尤其是在中国。你不能口无遮拦,有句话说的好,叫祸从口出对不?而且我这个身份,又是做媒体的,又是做互联网的,如果真的把我的身份或者什么事情从我嘴里说出去了,那么对我的影响可能是无法估计的。另外我还经常听说谁谁又被跨省了,呵呵。所以我当然也害怕被跨省,对吧。
问:你是否知道有舆论引导员因泄漏内幕而受到惩罚的例子?
答:这个倒是没有遇到过。但经常在twitter上面看到某某又被请去喝茶了什么的之类的,呵呵。
问:我们要采访网络评论员的帖子贴出来了以后,回应的只有两个,一个评论员是在很偏远的一个地方,我也是蛮吃惊的,没有太多的回音。
答:刚开始我也不是很相信。一个就是可能不信,一个是这块儿确实没什么好说的。今天你让我说这些,其实随便一个做网络评论的,他都能可以给你说出来这些,真的不太相信,这块有什么好说的。或者有的不太愿意暴露自己身份。
问:可能是你的心理比较健康一些吧。
答:因为我也是做媒体这一块的吧,比较知道如何运作的媒体,应该报道什么,不该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拿捏的还比较准一些。
问:你需要相信你说的观点吗?你关心政治、前途吗?
答:我不需要相信。有些时候你明明知道你自己说的是假话或者违心话,但是你还是要这样说,因为你的工作就是这样的。就好比律师,你明明这个你眼前的这个人是个无恶不作的杀人犯,但是你还是要替他辩护。我不太关心中国的政治,因为中国的政治没什么好需要关心的,呵呵,整个国家都在玩政治么,所以就用不着关心了。
问:你每天上网几个小时,在哪些网络?周末休息吗?
答:我几乎每天上网的时间都会达到6—8个小时。除非是出差。一般我主要活动在我们当地的一些BBS和一些大的主流网络媒体以及微博。周末我一般来讲是不工作的,但是都会登陆一下邮箱看看有什么重要的指示没,如果没有特别的要求,我一般是不发帖的,除非偶尔没事做的话我就在家继续发帖。
问:在日常生活中,你还会考虑你在网上的这些工作吗?还是就到下班为止?
答:多少会吧。比如说,我看到一条新闻的时候,我就会想,上面会要求往哪一方面引导啊?应该咋样做,我应该咋样去说,有点小职业病吧。
问:你看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吗?
答:看,新闻一般都看的,尤其是地方性的一些新闻。但是基本不看新闻联播,因为太和谐了。
问:你如何看待新浪博客、微博,或是其他。
答:这方面不是很了解,但是经常使用,只能说我认为这是人与人之间一种变相的沟通方式吧,从以前的被动接受变成了现在的主动寻找。
问:你翻墙吗,使用什么工具?
答:偶尔,用朋友的VPN或者最简单的~自~由~门~,呵呵。
问:你上推特吗?关注哪些人?
答:上。关注了一些比较有意思的人,包括艾未未老师。但在twitter上从来不发表看法和言论。只是看和学习。
问:你如何看待网络与言论自由、与现实的关系?
答:这个问题我其实也回答不了,呵呵,这个太哲学性了。我只能说,有了网络以后,我们的言论其实已经比以前自由多了,但是当有了一定的自由以后就会看到更自由的一些人,所以就又觉得自己没有自由了。郁闷往往就来自于比较。
问:你对目前中国的现状有什么看法?
答:这个问题太大了,我真的没办法回答。我只能说就好比台湾问题,不独立,不统一。在中国的社会现状问题上我也认为这样是比较合适的,不继续坏下去,也别突然好起来。呵呵。
问:你如何看待真相?
答:每个人都有探究真相的渴望,包括我。
问:你如何看待网民,他们的素质和态度,他们的年龄和身份。
答:这个我前面也提到过,中国的网民太容易被蛊惑了,不管好事坏事。但是现在我发现网民们逐渐在趋于理性,逐渐学会思考了,不会一味的跟风或随大众。慢慢素质也逐渐提高了。而年龄和身份方面我因为没有做过什么调查,所以也没办法的很清楚。
问:你如何看待黄色成人网络?
答:呵呵,这个问题好像跟咱们的采访内容关系不大吧?
问:网络上什么让你快乐,什么令你反感?
答:这个……网络上很多东西都会让我快乐,比如很多新鲜的资讯,好笑的视频等等,都能让我感到很快乐。当然,也有很多负面的东西会让我很反感,这个真的不太好说。
问:你网恋吗?
答:这个好像也跟我们的采访没什么关系吧?呵呵,我不网恋,从来没有过,也从来不相信。
问:你有宗教信仰么?
答:没有。
问:你相信诚实吗?是否相信你所说的话?
答:你是指我平常在网上评论的那些话?呵呵,这个怎么说呢,诚实我当然相信,但是要看时间,看人,看事。我这么说不知道你明白吗?有些时候没办法告诉你实话的时候,哪怕你知道是假话,你也要去相信。我所说的那些话,不能说都是假话吧,但是从某个角度出发去看的话,我们这些网评员做的其实都算好事。

(结束)

(@aiww已被非法拘禁32天,由助手代发,201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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