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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rch 28, 2011

从鸦片战争开始的历史

鸦片战争,在我们所学的历史中就是所谓屈辱的开始。可是,那些都是教科书上的。按现在的观念来看,教科书上的内容都得重新审视才对。

鸦片战争据教科书讲是因为鸦片而起,而实际上呢?


鸦片是个表面上的导火线,真正的原因是由于当时的大清政府没有平等的外交概念,文化及法律观念。

清政府视其他国家为蛮夷。而且关闭其他地方海关,只留广州一个海关,谓之一口通商。维基百科上也有资料,说明英国东印度公司代表洪任辉(James Flint)告广州海关刁难勒索外商,希望清朝开放多个通商口岸。乾隆皇帝阅后大怒,认为英国人越级上访,有辱大清朝廷尊严。下令将洪任辉驱逐。

基于不同的文化观念和对贸易的不同认识,引发商人与清朝政府的冲突。有资料表明,思想观念的不同,完全可以引发严重冲突。

例如对不同国家的态度。清朝政府一贯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因此对持有平等贸易的欧洲商队采取与以往属国一样的态度,认为商队不过是贡使,对对方要求以平等身份进行贸易的要求不屑一顾。在此状态下,英国驻华商务监督,上议院议员、海军将官律劳卑1834年违反所谓大清政府规定,从澳门进入广州并使用平行款式公函,惹恼了大清官员。两广总督卢坤令其离境,并扬言中断中英贸易。律劳卑雇人在广州各处张贴告示,指责叶名琛。

此动作更加惹恼了叶名琛。

9月2日叶名琛下令全面终止与英国的贸易,并派兵包围英商馆,撤走所有中国佣工,严禁人民向英人提供任何供给。

派兵包围商馆,撤走佣工,而且严禁中国人向英人提供任何供给,这是引发战争的根源之一。

即所谓“依嘉庆十三年之先例,禁绝柴米食物”


律劳卑调来英国一艘巡逻艇两艘护卫舰驶向黄埔进行威胁,与中国海岸警卫虎门炮台交火35分钟,驶入珠江。叶名琛随即将12艘大船沉于珠江河底拦截,又从各地调动舰只28艘围堵。英舰进退失据。9月21日律劳卑在清廷水师的监视下无条件撤出广州。9月27日重开中英贸易。

这是1834年的事情。算是第一次鸦片战争的预演



再说说鸦片贸易

清廷於雍正年間已明令禁煙。但是走私仍盛。鸦片贸易额由道光元年(1821年)的四千餘箱,到道光十八年(1838年)間已猛增到四萬零二百箱。当时世界范围内吸食鸦片基本都是合法的(例如英美都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开始立法限制毒品),奇怪的是,这些不禁鸦片的国家反倒没什么人吸鸦片,倒是中国这个禁烟的国家对鸦片一往情钟。

一方面清朝有很多人是拿着高官厚禄却没什么正事干,平时除了黄赌自然就是毒(这就像某个人均GDP不到三千美圆的穷逼国家却能在奢侈品消费领域独领风骚一样),而其它洋货要么是像钢琴一样玩不来,要么是像刀叉钟表睡衣之类不好玩。另一方面,乾隆禁烟之后,各地官员反倒可以找鸦片商收保护费了,收了黑钱还不用纳税,为了抢这块肥肉,不仅没有执行乾隆的政策,还拼着老命的引进鸦片,导致鸦片在中国越卖越红火。这个情况是完全可能的,就如同现在的中国。

在鸦片战争打响之前,英国政府的态度一直是“你们走私你们活该”,大清爱咋咋地我们才不管你们的损失,连英国军舰都回复义律说不会保护违反他国法律的走私行为,但后来随着鸦片战争打响,情势直转急下,也算这些鸦片贩子好运了。看到这里各位应该发现一点,其实英国之所以来侵略中国,跟虎门销烟是完全没有关系的,他们的政府本来没打算跟鸦片走私扯上关系(当时英国政府也不了解英商的处境,对英商来说,鸦片贸易怎么看都不像是“走私”,因为来接头的不是政府官员,就是清朝水师)。

而道光皇帝1838年才发布禁烟令,派林则徐去广州执行禁烟令。

《小奢摩馆脞录》载:向闻林文忠公烧西商烟土而不给价,故至启衅。近闻人言,彼时实以茶一箱,易烟一箱。为督促西商交鸦片,林则徐对每一箱烟都给予了赔偿。那时,中国茶叶是很珍贵的,以一箱茶叶去换西商一箱烟,西商并不太吃亏,最少是不赔的。所以虽然虎门销烟声势巨大,从经济损失上看这些走私者并不吃亏。但是有材料说,茶的数量也没那么多,而且赔偿的茶里掺的砂石太多。但是战争的真正原因不是鸦片与茶。



战争的真正起因其实是以下两件事:甘结与林维禧案。

甘结就是连坐,保证书。保證「嗣後來船永不敢夾帶鴉片,如有帶來,一經查出,貨盡沒官,人即正法,情甘服罪」。内容是禁止“一切来人”进行鸦片走私,否则一经发现,“货尽没官,人即正法”。这甘结的有趣之处是带有中国特色的连坐效应,他要英商不仅对自己的船负责,还要对别人的船负责,不仅对英国人负责,还要对所有国家的人都负责。

林则徐早在对付吸食者时就采用了“五户连环保”政策,但他不知道洋人是绝对不会答应这种要求的,不然万一哪天船上有人夹带鸦片,弄不好自己小命也要玩完。林则徐觉得义律是这帮人的头头,要他代表所有洋商签字,义律告诉林则徐:我不能代表那些英商,就算英国国王也代表不了他们。

林維喜案是一件在1839年發生在清朝領土、由英軍鬧事引起的事件,為引發第一次鴉片戰爭的導火線。

维基版: 林则徐虎门销烟使英國煙商難以再到廣州從事鴉片貿易,所以英國商船皆聚泊在香港九龍尖沙咀一帶海面。五月十七(1839年6月20日),英國商船卡納特克號及曼加勒號之水手上岸酗酒,和尖沙咀村村民發生衝突,搗毀一座神龕,引發鬥毆,結果村民林維喜重傷不治。

義律趕到出事現場,為掩飾真相,他指使另一村民劉亞三給予死者家屬一千五百元,換取隱瞞林維喜死因。林則徐覺得案件可疑,於是命新安縣知縣梁星源查辦,結果真相大白。林則徐要求義律交出兇手,但義律以領事裁判權為由,同意賠償死者家屬,但拒絕以一人抵死,并要求自行開審兇手。注意,这里是以命抵命,无论是不是凶手,只要有人抵命即可。

林則徐委託美國醫生伯驾和袁得輝合譯瑞士法學家艾默瑞奇·德·瓦特爾的著作《萬國公法》,查明義律根本沒有治外法權。七月初四(1839年8月12日),義律在英船上開庭,對五名兇手輕判罰金和監禁後,便送回英國監獄服刑,事後才通知中國官方[2][3]。

8月15日林則徐下令禁止一切貿易,派兵開進澳門,更進一步驅逐英人出境,停止供應英人食物,撤其買辦、佣工。不久英人撤離澳門,寄居於貨船上。9月5日義律派传教士郭士立與林則徐進行談判,要求解除禁令,恢復正常貿易關係。為林所拒。下午兩時,義律發出最後通牒,林仍不理。三時,英國軍艦向封鎖的中國船艦正式開火,但這僅只是小型衝突。武裝衝突之後,雙方恢復貿易,因為鴉片來源減少,價格飆升。11月英國軍艦與中國水師陸續發生武裝衝突,林則徐報告朝廷稱「七戰七捷」。
1840年初林則徐正式封港。



搞笑版:当时几个英国水手醉酒后与中国人发生冲突,双方群殴,一名叫林维禧的同志不幸为国捐躯。事发后,英国水手立即花钱私了,请家属封口,但两天后还是让义律得知此事,前来调查,先给受害人家属赔偿,再分别悬赏,请目击者指出致命一击是哪个水手造成的、是英国人先挑事还是中国人先挑事。又过了两天林则徐也知道了(英国水手的钱真是白花了),二话不说,要义律立即交出凶手,杀人偿命。义律哪敢把人交出来啊,那时英国人判案还得给被告个申诉的机会,而我国的衙门就是八个字:大刑伺候,从实招来,狗熊被打完都会承认自己是兔子,而且林则徐根本不在乎是谁杀了人,反正我死一个你也得死一个,随便哪个都行,这一点对尚未查清真相的义律来说更是无法接受。当时英国已经采用陪审团制度,义律提出要设立一个英式衙门,请林则徐前来观摩,林则徐一听愣了,你们这些外夷还有衙门?当下拒绝。后来义律自己把人给审了,五名水手分别监禁三个月至半年不等并处以罚金,义律还特别强调,这些人必须被关押在英国而不是中国的监狱。

  义律当时的处境是很尴尬的,水手在中国杀人,本来应该接受中国的法律审判,但当时中英之间的文明程度实在差距太大,到了不能为人接受的程度,这就好象今天中国人到哪个非洲国家打工,一不小心触犯了当地法律,结果被判用火烧死后由当地土人分而食之,中国人肯定也受不了。当然中国政府肯定不管这事儿就是了,义律却表示绝不会让大英公民接受“野蛮肉刑”,拒不交出凶手。后来义律无奈之下想了个庸招,他骗林则徐说根据《万国公法》,他是拥有“领事裁判权”的,这件事应该根据英国法律来判。谁知林则徐还真找自己的美国私人医生伯驾翻译了一下《万国公法》,虽说翻译出来的内容是一个字也看不懂,但据伯驾所说,没有“领事裁判权”这一说。而中国第二次接触《万国公法》已经是二十多年后了,

林则徐一听《万国公法》里没有什么领事裁判权,一下火了,甘结的事还没搞完,你丫又忽悠我,看来对你们这些野蛮外夷是客气不得了。林则徐故伎重施,又来了个遣散华工、断水断粮,将无辜者和走私者一起在商馆里拘禁七个星期之久,逼义律交人,当然了,针对对象不仅是义律,而是所有英国商人。这种事情连续发生两回,义律是真的受不了了,内心早已动了杀机,但他还想着能和平解决此事最好。对于甘结,义律先是提出可以具结,但只能“货尽没官”,绝不能“人即正法”,林则徐却一口否决,坚持要砍人。后来林则徐也玩了个花招,说要么这样,你不具结也可以,但船要让我搜查一遍,看你还有没有鸦片。以林则徐的看法,是个人都该知道大清是怎么搞搜查的,义律应该不会笨到答应这种要求,具结只是签个字的问题,相信义律还明白个中利害关系。但义律还偏偏不明白,说这个好,欢迎来搜。林则徐这下被搞郁闷了,琢磨着义律这红毛可能还不太了解大清国的基本国情,只好亲自教育义律“大清式搜查”到底是怎么回事:首先我们效率比较低,需要花两百天才能完成搜查,到时你的货物也该发霉了;另外搜查过程中肯定会弄坏弄丢点东西,大清可不负责任。但义律觉得钱的事小,甘结可是要人命的啊,于是老话一句:欢迎来搜。

 这可把林则徐气得不行。此时一票英国人也快渴死了,双方都感觉道理说不通了,有武力解决问题的打算。义律去九龙寻找淡水,遭到当地官员“五六小时的延宕和令人发怒的拖辞推诿”,终于发出最后通牒:再不给淡水,将击沉眼前一切中国船只!而当地官员根本没拿这些不知哪个旮旯里冒出来的野蛮人当回事,中英间的第一次冲突就这么开始了。我一直觉得,如果仅仅因为义律不肯具结就将第一次中英战争称为“鸦片战争”来混淆视听的话,那称其为“淡水战争”应该也完全说得过去。

那时候,澳门已经有不少葡萄牙人定居,只不过官员及行政权还属于大清政府。人民网内容:1 5 5 7 ~1 6 0 5 年:葡萄牙人正式定居澳门,开始可以建筑永久性建筑物,在内港北湾至下湾一带,形成一个狭长的商业兼住宅区,称“澳门街”。1 6 0 5 ~1 8 6 3 年:经过1 6 0 5 年及1 6 2 2 年两次筑城又被中国政府勒令拆城后,葡萄牙人终于趁荷兰人入侵(1 6 2 2 年)、明室倾覆与清室初立(1 6 4 4 年)至南明灭亡(1 6 6 1 年)的动乱期间,以蚕食方式偷偷建筑了澳门城墙,自几个聚落区发展成一个颇有规模且有固定范围的城镇。澳门有西人的存在,因此才有义律去澳门暂居一事。




这就是所谓让人啼笑皆非的鸦片战争的原因。

有人分析是中西文化冲突:

一、国际社会的观念不同
一般中国人脑识里面,对于西方各国派来请求通商修好的专使,一概以贡使看待;对于互派公使驻京、平等交际的请求,一概严词拒绝
而欧洲到《卫斯特发里亚和约》以后,渐成为民族平等的国际社会.虽蕞土之邦,在国际社会中都认为有平等的资格;

二、经济生活的观念不同
欧洲19世纪工业资本主义日益发达,更视国际贸易为国民经济生活的命脉。西人认互市为两方有利之事,总不解中国当局为什么要设种种的限制,妨碍自然的国民经济生活。
中国尚来有重农轻商的僻见,对于国内的工商业者尚且视为“末作”,何况含有破坏华夷界限的危险性的国际贸易,若夷人不守约束,侵凌中国的政教,便当闭关绝市,以严华夷之防


三、法律的观念不同
酿成此次战争的直接纠纷问题,就是围禁商馆,勒令具结,及因林维喜案禁止供给英人柴米食物的几件事。英人对于这几件事,皆认为强暴非法;
英人以为法律与命令当有分界,政府随便的一个命令,不能立刻构成新罪名;法律上行为的责任,应该只限于当事者,不得随便加诸当事者以外的关系人;
勒令具“货尽没官,人即正法”的甘结,是随便可以人人于罪;围禁商馆断绝柴米食物的供给,是不待责任事实的明确,随便将责任加诸一切外人,无故剥夺外人的身体自由权危及外人的生命;所以都是不合法的行动。

但在林则徐及当时的中国人士则认为很合法。在法律习惯上,所谓“连坐”,本是含有‘以威止奸”的意味,意思就是你们要免去连坐的危险,就应该监察你们的家族邻里及一切关系人,不要作奸犯科;由这种以威止奸的观念,构成法律上一种连带贵任的观念。皇帝的谕旨,既认贩卖鸦片为犯罪,林则徐又带有钦差大臣的关防,得以便宜行事则勒令具结.有什么不合法呢?围禁商馆,不许一切外商出入,就是要他们负连带责任,把那种犯罪的违禁品扫除(所以林氏的奏语,对于此事说是“不可不喻以理而怵以威”)。义律是英国的“夷目”,对于贩卖鸦片的英夷,尤应该负连带贵任。


战争的开端

维基版:同年2月,英国政府任命懿律和义律为正/副全权代表,懿律为英军总司令。4月,英国议会正式通过发动战争的决议案。5月英國軍艦雲集珠江口,戰力大增,衝突已不可避免。此事最後成為鴉片戰爭的導火線。開戰之前,義律曾向林則徐提出了各種解決糾紛的方案,但林則徐一概不予理會。5月9日晚上,林則徐派火船10艘主動出擊,擊毀英船11艇。義律則驅船北上,猛攻廈門,揭起鴉片戰爭的序幕。


搞笑版:消息传到英国后,议会进行了辩论,双方就出兵与否的问题争得不可开交,主要观点如下:中国人以优越人种、天朝上国自居,对英商横加侮辱,更屡次侵犯人权,以性命相威胁,甚至两次危及没有进行鸦片走私的无辜英商,并影响到鸦片之外的贸易;中国的法律仿佛是专门为贪官勒索而设置的,既无法执行又荒谬野蛮透顶,而且与中国进行贸易需要交纳比关税高得多的保护费。结论:对这样的野蛮民族,讲道理讲不通,只有先把它揍服帖了再说。271:262票,九票之差,战争打响,蒋廷黻有一句话精辟总结了鸦片战争的实质:战争之前我们不给他们平等,战争之后他们不给我们平等。其实战争打响之前英国还是给过中国和平解决问题的机会,派人坐船来送最后通牒,但中国守军看不懂船上挂的白旗子是什么意思,照面就打。之前中国水师曾挂着红旗子满地乱蹿,被英军误以为是来打架的,也是见面就轰。





http://www.jhak.com/jlzm/zm/2010-04/29/content_2116.html
http://wenwen.soso.com/z/q157856494.htm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AC%AC%E4%B8%80%E6%AC%A1%E9%B8%A6%E7%89%87%E6%88%98%E4%BA%89
http://www.people.com.cn/item/aomen/1-macau/aomen/newfiles/b1010.html
http://www.hottx.net/history/zgjs/20113/99993.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4f6cc4d0100fhs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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